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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促进发展的三维思考
2022-07-20 来源:全民职教 0
促进就业,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功能定位之一。《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职业教育要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促进就业创业是职业教育肩负的重要职责,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是职业教育的工作要求之一。新《职业教育法》更是5次提到促进就业,明确职业教育是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规定职业教育必须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处于职业教育类型基础地位的中职学校,要牢牢把握促进就业这一功能职责,从以下三个维度发挥促进就业作用。
——向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
近年来,每年招收的500多万高职学生中,超过一半是中职毕业生。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针对2020年全国近2万名中职毕业生的调查显示,约65%的中职学生升入高等院校,其中55%的学生升入大专,10%的学生升入本科。这些数据表明,升学深造、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仍旧是中职毕业生及其家长的迫切需求。《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明确提出: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据了解,2021年职业本科招生4.14万人,仅占全国高职招生总数的0.74%,这意味着4年内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将扩张至现今的13.51倍,2025年后职业本科学校每年招生将达50余万人。
无论是《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还是《职业教育法》,都对“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学生”作了明确规定,加之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破冰起航、职教高考新赛道开辟,打破了职业教育止步于专科层次的“天花板”,使中职学校毕业生通往接续教育的道路更宽广更畅通,让职业教育不再是学历终结的“断头教育”,真正成为“有学头、有盼头、有奔头”的类型教育。中职学校要从原来单纯的“以就业为导向”转变为“就业与升学并重”,充分发挥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基础教育作用,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环境,深化“三教”改革,加强文化基础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为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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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力资源市场输送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的中等技术技能人才
职业教育是面向市场、面向人人的教育,为不同社会群体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是职业教育的重要职责。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针对2020年全国近2万名中职毕业生的调查,近35%的中职学生毕业后直接就业。
中职学校生源结构复杂,学生的学业基础、家庭状况、经济收入均有很大差异,毕业生部分选择升学与部分直接就业的现象将长期存在。因此,中职学校要切实增强适应性,坚持服务学生个人发展、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承担起提高大众就业创业能力、增强致富本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大使命,发挥面向市场、服务产业的基本功能,结合区域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需要,优化专业设置,更新人才培养方案,因材施教、分层分类教学,既注重宽基础又注重一技之长,对于直接就业需求旺盛的学生,要加强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育,强化实操训练,提升实战能力,进行职业指导和生涯规划,提高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市场竞争力和职业发展能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的中等技术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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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
“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明确要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
中职学校要坚持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重,充分发挥师资优势和实训资源优势,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广泛开展社会培训,传输职业技术技能,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为乡村振兴、农村劳动力转移、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化、退伍军人就业创业等提供技术技能提升服务。一要加强1+X证书的申报、培训、取证工作,拓宽1+X证书的受众面,让更多社会成员通过1+X证书制度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掌握就业创业所需的职业技能;二要广泛承接“人人持证  技能社会”、全民技能提升工程、“送教下乡 送技下乡 ”、大学生就业见习前培训等面向社会各类群体的培训项目,提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社会群体、待就业再就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要立足乡村振兴需要,面向长期失业青年、农村留守妇女、大龄失业人员等,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发周期短、需求大、易就业的培训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广大农村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四要着眼于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更新,扎实开展企业需求调研、拟开展培训项目论证,面向企业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安全生产教育、技能提升培训、新技术技能培训、特定岗位专项培训等,增强企业职工对设备升级、技术更新的适应性,促进企业职工岗位技术技能水平、职业道德与职业素养等全面提高,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新颁布实施的《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首次以法律形式提出“建设技能型社会”愿景。中职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抢抓新《职业教育法》带来的重大利好和发展良机,准确理解、全面贯彻“职业教育类型的基础教育”这一定位要义,转变发展思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方位提高办学质量,吸引更多学生选择职业教育,引导更多社会成员接受职业培训,努力实现中职教育的高水平自立自强,真正彰显中职学校促进就业、服务发展的功能,把“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为加快建设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技能型社会贡献中职力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作者:张素君,系山西省汾阳市高级职业中学办公室主任,山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社员,国家二级创业咨询师)